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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国法律界4日报道,小学教师A先生本月1日向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向殴打自己的六年级学生B的父母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赔偿情感伤害。
A先生的法定代表人律师表示:“我并没有因为一次袭击事件而提起诉讼。这种情况一直持续着,但最终都归结为6月份的袭击事件。”
他接着说:“每当学生使用暴力时,我都会通知家长,但家长却无意改善孩子的行为,只是没有对孩子进行任何纪律处分。”我在判断“家长是”后提起诉讼。无法履行作为学生导师的职责。”
6月30日,学生B在教室辱骂班主任A,用拳头击打班主任A的面部和身体,并用腿踢A班主任。据报道,学生 B 患有情绪和行为障碍,并且属于特殊班级。
A先生的遭遇通过网络社区举报后,教师权利保护委员会牵头,向A先生的法定代表人线上线下发送了近2000份请愿书,要求严惩B学生。
该小学上月19日召开宗教权利保护委员会,判定这是“教育活动的侵犯”,决定对B学生进行转学并接受12小时特殊教育的处罚。还通过了对B学生家长“接受5小时特殊教育的处罚”的决议。
学校、市、省教育厅成立教师权益保障委员会,针对侵犯教师教育活动的学生,可以给予转学、转学、开除学籍等七种处理。
2023/08/10 11:15 K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