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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原地方法院刑事 3 专任法官朴智妍于 14 日判处被告人 A(20 岁)因涉嫌违反电信方法而被起诉,并处以 300 万韩元(约 30 万日元)的罚款。
去年7月26日晚8点33分左右,A某在釜山某科客厅用手机发了一条消息,标题为“【独家】男演员B突发心脏病去世...哀悼互联网用户”。被指控发布虚假陈述。
A 在知道演员 B 没有死的情况下写下这些句子。
另外,同年9月20日和10月13日,他以文章的形式发布了一篇虚假文章,称演员C和D在家中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在客厅使用手机时死亡,这一消息得到证实。
据称,A发文的目的是对相关行为人造成损害。据报道,受害人 C 的母亲误解了 A 发表的事实,并遭受了心理冲击。
法院表示,“被告在互联网公告板上以文章的形式制作并发布了虚假内容,该公告被不特定数量的人浏览,声称该演员已经死亡。”除此事件外,被告还还制造并发布了各种演员的虚假死亡陈述。迄今为止,他还没有得到一些受害者的原谅。”
但是,法院表示,“我们是在考虑到他没有犯罪记录,对自己的错误真诚悔过,以及其中一名受害人表示有意撤销指控的事实后决定量刑的。”
2022/11/19 09:36 K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