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担心这可能会发生,”他表示担忧。本月5日,A先生的亲生父亲B先生此前从7岁起多次性骚扰、性侵亲属儿童性犯罪受害人A先生,完成了他的9-年刑期。
据报道,他已出狱。从2007年7岁的A先生到2013年13岁的A先生多次被父亲B先生强行猥亵。 2014年,A先生年满14岁时,开始发生性行为。
“如果你为我做点什么,我会感觉更好,我会更加努力地工作,我会赚更多的钱,”他说,并敦促他进行性活动。 B先生5日出狱后,按照计划在家人此前居住的地方准备了住所。
据了解问题是,小学距离B先生的住处约350米,步行五分钟。受害人A说:“尽管儿童性犯罪者住在小学附近,但他仍受到观察。”
“我担心年轻学生成为犯罪的受害者。”一审判决中下达的“20年附加电子定位跟踪设备令”被上诉法院驳回。法院已进行二审
初审法院以处罚过重为由驳回了附上电子设备令的请求。 A先生表示,“由于他表现出悔意,因此在上诉法院被减刑”,并补充道,“由于他不受观察,无论他做什么,
我不知道。 “肇事者甚至可能直接接近受害者,”他说道,表达了恐惧。司法部缓刑办公室还建议,那些没有被指定为缓刑犯的刑满释放人员,即使住在小学附近,也不会受到缓刑办公室的监管。
没有权力来管理或监督。大邱缓刑事务所相关人士表示,“即使登记为性犯罪者,也可能不受管制”,“即使住在小学附近,也可能无法受到性犯罪者的保护”。法院。''
“除非他被指定为缓刑对象,否则我们无法管理他,”他通过媒体表示。
2023/09/12 08:41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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