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韩国光州高等法院对虐待儿童罪作出处罚决定。
据透露,因涉嫌违反特别法而受审的被告人A(55岁)和检察官的上诉被驳回,罚款仍为1500万韩元(约166万日元),与第一次审判。
被告A涉嫌去年1月袭击光州一所高中体育部活跃的学生B。被告A是学生B的袜子的朋友。
他多次以恶作剧等理由袭击学生。 5月,他与父母在光州一家餐馆吃饭时,以咨询为由给B学生的母亲打电话。
然后,他两次触摸她的下背部,对她进行性骚扰。对于被告A的行为,国家权益委员会的“国民新闻鼓”(当您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不便或不公平待遇时)
光州市教育厅收到通过公民门户网站表达对国家意见的请愿书后,开始调查,对嫌疑人A进行了免职并采取了纪律处分。
此前,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A,作为举报虐待儿童犯罪的责任人,在指导学生B并与受害人监护人协商期间,对学生B进行了殴打和性骚扰。”
“犯罪性质不好”,“虽然被告人A似乎对他们考大学有很大影响,但他针对的是处境相对较差的受害者。”
上诉法院表示,“被告没有得到受害者的宽恕,也没有做出足够的努力来挽回所造成的损害。”
考虑到量刑与本案相比并不算特别严重,下级法院的量刑是合理的。”
2023/10/27 18:56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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