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韩国水原高等法院14日裁定,50多岁的妻子犯罪嫌疑人A及其60多岁的丈夫犯罪嫌疑人B被控违反《药事法》和《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欺诈罪)。
原审判决被推翻,分别判处二人、三年有期徒刑。此前,法院以检方证据不足为由,将这对夫妇的犯罪期限限制为2015年至2019年四年零三个月。
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然而,在上诉法院,根据被告与药剂师C先生起草的同一份商业合同,夫妇俩自2006年以来一直经营药房。
上诉法院裁定,该公司经营该设施的方式增加了刑罚的严重程度。 2006年1月至2019年6月,这对夫妇拥有犯罪嫌疑人A亲生兄弟平泽(京畿道平泽市)拥有的房产。
)涉嫌以80多岁的药剂师C先生的名义在市内一栋大楼内开设并经营药店,并诈骗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约54亿韩元(约6亿日元),包括医疗费用。
汝。调查显示,这对夫妇没有使用C先生的名字,而是定期通过C先生的账户支付部分收入。
上诉法院表示,“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手段和方法来看,犯罪性质极其严重。”
法院裁定:“这不好”,“这起犯罪的时间实际上是13年零5个月,被盗金额高达54亿韩元(约合6亿日元)”。
C先生向嫌疑人A及其妻子提供了自己的名字,被上诉法院判处1年零6个月监禁,缓刑3年。
。根据药事法第6条,如果将药剂师执照出借给非药剂师,可能会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约550万日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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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18:50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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