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泳禁止の渓谷でダイビング、重傷の高校生が市に敗訴=韓国
高中生在禁止游泳的峡谷潜水后受重伤,向市政府提起诉讼=韩国
大邱地方法院21日在韩国东南部大邱市一高中生因无视“禁止游泳”标志在溪谷跳水而受重伤的诉讼中做出了胜诉的判决。来自城市的损害。声明
塔。尽管这名高中生声称他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包括不得不接受胰腺和脾脏切除手术,但法院认定市政府已经履行了防止事故发生的义务。
高中生A(18岁)和他的父亲B向大邱市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包括医疗费和赡养费在内的2亿1311万韩元的诉讼,大邱地方法院做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
2022年7月20日,A先生与15名朋友在大邱的一个山谷里玩水时去潜水。当时,我的胸部和腹部被水下的一块石头击中,胰腺破裂了。
他受了重伤,包括割伤。 A先生被送往附近大学医院的急诊室,并于当天接受了胰腺和脾脏切除手术。
A先生负责山谷的管理,尽管玩水事故的风险很高。
大邱市因未充分履行防止事故发生的义务而被提起诉讼。他认为,有责任通过提供“禁止潜水”等指导来防止事故发生。
然而,法院认定大邱已按照“普遍要求的水平”履行了其义务。公园声明:“这个山谷不允许自炊、游泳和露营。”
法院表示,当有许多标有“禁止游泳”警告的横幅时,没有义务安装单独的“禁止潜水”标志。
法院表示:“在山沟等天然河流的情况下,水面下经常有许多岩石。而且,事故发生时,A先生是一名16岁的高中二年级学生,足够理智地认识到事故现场的危险性。
他正值有权有势的年纪。而且从照片上来看,我用肉眼就可以看到水下的岩石。考虑到这些点,原告似乎充分意识到了风险。”驳回
解释了原因。
2024/01/22 06:18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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