チョン・ユジョン被告
“被告人郑有贞被迫提交悔罪书以显示诚意”……检察官“应提交录音,应判处死刑”=韩国
检察官认为,因残酷谋杀同龄妇女并遗弃尸体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郑有贞,应该在第一次上诉法庭听证会上判处死刑。所以
法庭随后出示了家庭会议的录音作为证据,其中被告郑某写了一封悔罪书,试图表明自己的诚意,即使是被迫的。
24日,检察机关在釜山高等法院刑事2-3庭举行了全某的上诉听证会。
一审时,他请求法院判处其死刑,并说明了上诉理由。检察官办公室表示:“被告实施了不顾人命的犯罪行为,在充分了解谋杀知识后,他制定了详细的犯罪计划。”
作案手段也极其残忍。而且,由于他不断找借口,没有改进的余地,我们必须判处他死刑,防止他重蹈覆辙。”
特别是,检方利用郑某在看守所与家人谈话的录音作为应判处郑某死刑的证据。
,将该文件作为新证据提交。录音内容包括“我必须写一封悔罪信以表达我的诚意,即使我强迫自己这样做”,还有我的祖父,“在警察突袭我家之前,我必须写一封悔过书”。悔罪信。”
“我应该清理我的房间,”郑说,当他得知这种罪行可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时,他表示遗憾,并正在努力想出减刑的理由。
检察官透露,确实有。被告人郑某在一审期间向法庭提交了约10次悔罪书。在下次审判中,将检查证据以回放部分录音。
它变成了。郑某的辩护律师在向检方出示证据时向法庭提出请求:“由于家庭成员之间有私下谈话,我们希望对证据进行私下调查。”
被告人郑某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并撤回了自己精神和身体虚弱的主张。
辩护律师表示,“虽然我们已经提交了精神治疗材料,但它们并不是本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希望在量刑时能够考虑到这些材料。”
目的是被告郑某表示,正在考虑与受害人达成协议并提交押金。下一次法庭听证会将于下个月28日举行。
2024/01/24 20:58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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