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诉法院,在要求赔偿1亿韩元(约1107万日元)的损害赔偿金和滞纳金的诉讼中,被告表示:“被告必须在辩论结束后向原告各支付1亿韩元和滞纳金。”在这种情况下。 ”
下级法院的判决最终确定,部分支持原告。其中一名原告于 2022 年去世。韩国最高法院裁定,“韩国和日本之间签订的索赔协议将保护个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直至2018年最高法院一致裁定,该诉讼时效仍未消除,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存在事实上的障碍,故诉讼时效已过。
确定没有这样的事情。针对三菱重工和新日铁的诉讼也是如此。但由于日本企业拒绝支付赔偿金,前义务兵及其家属已获得日本企业的赔偿。
收到这笔钱的概率未知。韩国政府的立场是通过行政安全部下属的日本帝国强行动员受害者支援基金会支付赔偿金和逾期付款利息。
2024/01/25 15:36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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