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宣布,针对教育支援厅长提起的取消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的行动通知的诉讼中,原告做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
去年4月,A先生上初一时,他和B先生在学校厕所恶作剧,向他们泼水。
后来,当B先生到厕所小便并锁上门时,A先生走进隔壁房间,爬到马桶上,从上面往里看。 Z
B 先生当时正在取下烟枪小便,他向 A 先生表达了他的不满,说道:“不要越界。” B先生向学校报告了此事,一个月后,学校召开了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 A是你自己的性别
从情况来看,B先生声称道歉做得不够到位。 B先生在向学校提交的书面意见中表示,“看起来A先生是在恶作剧,但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我不想再做这样的事情了”。 ”
我希望它能被做成这样,这样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校园暴力审议委员会认定A先生的行为已构成校园暴力,属于性暴力范畴,并处以4小时义务劳动和4小时特殊教育。另外,“我见过B先生。”
“你不得触摸他们、威胁他们或进行报复。”对此,A先生通过监护人提起诉讼。 A先生说:“我走进隔壁的包间,以为B先生要玩捉迷藏。
“他好像是在小便,所以我就下了厕所。”法院还辩称,“性暴力不能成立,因为受害人看到她的朋友大小便是由于疏忽而非故意。”
法院认定,该事件系因性暴力而引发的校园暴力。审判分庭表示,“A声称自己玩了捉迷藏,但考虑到两人的年龄和智力,当时的情况足以产生误导。”
法院的结论是:“很难想象A先生不可能预见到B先生可能会在卫生间的私人房间里小便或排便。”
法院还表示,“B表示他感到相当大的精神震惊和性羞耻”,并解释说A侵犯了B的性自决权。
2024/02/14 11:22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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