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27日报道,40多岁的孟加拉籍A先生两年前11月在一家超市偶然遇见了韩国女子B先生,并进行了交谈。
A先生多次被邀请去B先生家学习韩语并进一步了解他。
后来,去年一月,两人开始发生性关系,但在那之后,先生。
他要求:“不要把你的月薪寄到孟加拉国,给我吧。从现在开始,请每天来我家。”对此,A先生表示有意拒绝,但B先生仍继续联系他。
。此外,当A先生继续回避遭遇时,B先生以虚假报告向警方举报了A先生,称“我希望他以诈骗罪受到惩罚,因为他借了我的钱并且没有还钱。” ”
警方调查时,B先生说:“A先生戴着帽子和口罩进入我家,偷走了价值1,350万韩元的现金和其他物品”,“我被强奸了”。
继续投诉的目的是什么?但警方调查后证实,B先生声称受害时,A先生正在上班。
最终,B先生因诬告等罪名上了法庭,不想见他的A先生向B先生询问。
他还因涉嫌发送95条手机信息(违反跟踪犯罪处罚法)而受到审判。
蔚山地方法院《刑警4》首席法官郑仁英法官是最受关注的法官。
B先生最近被判处一年监禁,并被勒令完成40小时的跟踪治疗计划。法院表示:“由于犯罪行为,被告人因居住身份的维持和延长等问题,其社会地位没有保障。
被告对一名普通外籍工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声明称,并补充说,“但是,我们考虑到被告似乎患有精神疾病。”
据透露,B先生此前曾因诬告等罪3次被判入狱。
2024/03/27 10:44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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