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律界消息,韩国水原地方法院21日对被控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别法(死亡)》的犯罪嫌疑人A某(32岁,公务员)处以罚款。
他交出了0万韩元(约110万日元)。犯罪嫌疑人A于去年8月24日上午8点50分左右在京畿道龙仁市水志区城福江沿岸被发现。
他因涉嫌在自行车道上骑电动滑板车时与迎面而来的受害人B先生(67岁,男性)相撞,导致B先生死亡而被起诉。
当时,犯罪嫌疑人A正骑着电动滑板车沿着狭窄、弯曲的下坡行驶。
嫌疑人A发现行人B后大喊“请走开”,但当时正在看手机的B先生看不到嫌疑人A,因此无法躲避行人B。
我发现行人B先生因事故冲击而昏倒,被送往医院,但四天后因外伤性硬膜下出血不治身亡。
法院表示,“造成了受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但是,嫌疑人A的过失是由于B先生的过失造成的。”
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是考虑到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竞争,并且与受害人家属商定了相当数额的金钱。
2024/04/21 18:39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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