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尚南道某国道上一辆汽车与摩托车相撞时,据透露,汽车司机下车后立即拍照,没有采取任何救援措施。
据JTBC《事件组负责人》报道,3日,在庆尚南道的国道上,一辆正在穿越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的摩托车与一辆左转的汽车相撞。
从当天公布的行车记录仪录像来看,该车司机A先生并没有违反任何交通信号灯。
不过,他似乎并没有放慢速度,因为他看不到旁边的摩托车。摩托车撞到汽车侧面摔倒,司机B先生倒地。不久客车上的A
N下车了。 A先生双手叉腰看了B先生一会儿,然后从车上拿出手机开始拍摄事故现场。然后他困惑地环顾四周,茫然地站着。
曾是。看到视频的朴智勋律师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摩托车手可能遇到了严重的麻烦,他一直在呻吟,但正确的做法是营救倒下的人。”
“不是吗?”并遗憾地说,“之后拍张照片是个好主意。”朴律师还表示,“根据道路交通法,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营救人员。”
“有可能受到惩罚。”根据现行道路交通法,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救助伤亡人员等必要措施。
您必须向受害者提供您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等信息。这可以防止交通事故后发生次生灾害的风险,而且由于它会影响受害者的生命,因此正确采取这些措施很重要。
未离开交通事故现场的,视为放弃交通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交通事故后未解决的指控将被处以最高 5 年监禁或最高 1500 万韩元(约 171 万日元)的处罚。
将会收取费用。如果对他人生命造成损害后逃跑,将根据特定犯罪从重处罚法受到处罚,但如果受害人受伤,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约合500万韩元) )。
7万日元)以上3000万韩元(约342万日元)以下,如果被害人死亡,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024/05/12 07:06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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