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国渓谷殺人」幇助容疑のイ・ウンヘ被告の知人、控訴審で懲役10年
李恩惠的熟人被控协助、教唆“韩国流域杀人事件”,上诉法院后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A某,30多岁,因陪同李恩惠(33岁)、赵贤秀(32岁)前往“高丽流域杀人事件”现场协助犯罪而被判刑。上诉法院。
他被判处10年监禁。据韩国律师协会报道,首尔高等法院1日援引检察官对刑罚不公正的上诉,对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恩惠的熟人被告人A某(32岁)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不服。监狱。
定罪被撤销,他被判处 10 年徒刑。 审判庭称,“被告人李某和曹某明知为了保险金而计划杀害受害人,但参与了犯罪”,并补充说,“被告人是犯罪的从犯,但他们并没有这样做”。犯下谋杀罪。”
很难想象他参与犯罪的程度很低,严厉的惩罚是不可避免的。”在同一次审判中,被告 A 被指控协助和教唆谋杀,以及建立幽灵公司和使用大炮存折(在他人名下)。
他还涉嫌开设虚假银行账户。 对此,审判分庭认定,很难相信被告人A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参与犯罪。
2019年6月30日晚上8点24分左右,被告人A在京畿道加平郡盈西溪谷发现不会游泳的尹女士正在游泳。
李的前夫死时39岁,被指控强迫李去潜水,协助和教唆死亡。因“韩国流域杀人事件”被捕的被告人李某和赵某于去年9月被捕。
高等法院判处他无期徒刑和30年监禁。一般来说,从犯的刑罚比主犯要轻。根据《刑法》,从犯可判处主犯刑期的一半以下。
。今年1月,一审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五年,称“虽然被害人因同案犯死亡,但被告人始终提出令人难以接受的论点”。法庭。”“损害赔偿
他在解释判决原因时说:“我们考虑到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保护受害者,受害者家属恳求给予更严厉的惩罚。” 随后,被告人和检方均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书。
2024/07/01 12:02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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