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948家拥有300名或以上员工的企业的约431万名工人中,约809,000名工人年龄在55岁或以上,占18.8%。
在员工数300人或以上的工作场所中,员工数量500至999人的工作场所中55岁及以上员工的比例为24.8%,即每4人即1,000人中就有1人。
对于上述大型企业,这一比例为16.11%。十年前的2013年,300人及以上企业中55岁以上人员的就业率为10.1%。然而,2015年为11.5%;
10年间几乎翻了一番,2017年为13.2%,2019年为15.4%,2021年为17.2%,2023年为18.8%。
尽管由于老年人口的增加,老年员工的数量自然也在增加,但“老年人标准就业”仍然存在
有一些公司跟不上利用率。 《禁止就业年龄歧视及促进老年人就业法》规定,雇用3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必须雇用符合标准就业率的老年人(55岁以上)。
)消除了国家必须努力雇用雇员的“努力义务”。 执行令规定的标准就业率是制造业所有场所全职工人的2%,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2%。
租赁业占6%,其余行业占3%。 截至去年底,3948家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企业中,有628家企业就业率未达到标准,占15.9%。
2006年,一半目标单位就业率未达标,但老年人就业率总体上升,未达标单位比例迅速下降。
但不同行业之间存在差异,由于行业特点,在青工相对较多的批发零售业和信息通信业,截至去年底,
就业率不达标的单位占全部单位的比例分别达到56.3%和55.9%。
2024/07/28 20:47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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