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川地方法院江陵分院虐待儿童处罚法
22日公布,因虐待儿童致人死亡等罪名受审的被告人A(36岁)及其妻子被告人B(34岁)各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此外,一名熟人因与被告A及其妻子同住时被捕并被指控殴打儿童(根据儿童福利法多次虐待儿童)
被告人C(33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另一名熟人被告人D(35岁)因同样罪被起诉,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羁押当庭。
2022年5月,儿子E(8岁)被诊断出患有肾病后,被告A夫妇及其妻子建议儿子E(8岁)到上级医院治疗。
尽管如此,他还是被指控忽视自己的病情并于今年四月导致死亡。他被指控忽视了也患有眼病的女儿F-chan(4岁),并造成严重伤害。其他孩子
从去年1月到今年4月,Chichi还遭受过虐待,包括忽视和殴打。被告人A夫妇沉迷于娱乐,将孩子独自留在家里,家里垃圾堆满。在家喝酒或吸烟
熟人来来去去,一起抽烟,一起玩乐。他甚至强迫自己一岁的孩子喝酒。他还每天使用辱骂性语言和拳头。
当地政府每月平均向这对夫妇提供450万韩元(约48万日元)的子女抚养费,但这笔钱都被用来支付娱乐费用。夫妻
当救助资金用完后,他们以孩子的名义承包了手机,然后将其转售以使用这些钱。 审判分庭称:“孩子睡觉后,不出去喝酒,不去卡拉OK,吃适当的营养餐。
“孩子的成长受到严重阻碍,因为孩子没有得到父母应有的最低限度的食物、衣服和住所,比如给孩子穿未洗的衣服。”
对于E的死,他指出,“即使在孩子死后,他们也没有哀悼,而是隐瞒了他生前外出的事实,极力掩盖他的罪行。”
2024/08/23 11:57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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