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律师协会2日消息,全州地方法院群山分院现有大楼被纵火。
被告人A(42岁)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捕并被起诉,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今年5月11日凌晨3点左右,被告人A在全罗北道群山市的一栋独立住宅中放火。
他被指控谋杀了他的女朋友 B 先生。被告人A在与B先生一起喝酒时遭到殴打,遂对其怀恨在心,趁B先生喝醉酒睡觉时实施犯罪。一个
被告目睹火势蔓延,但未报告,并在火场旁观。警方当场逮捕了坐在住宅附近处于醉酒状态的被告人A。
当侦查员询问被告人A是否同意犯罪时,被告人A说:“我这样做是因为我需要灭火。”
据了解,他说:“如果火灭了,我可能会杀了他。”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人A自2019年以来多次遭受与他交往5年的B先生的暴力。
他说他在那里。调查显示,案发当天,B先生殴打了他的脸部和其他部位。 审判分庭表示:“人的生命和尊严是绝对的,任何人都不能无谓地处置它们。
“侵犯受害人权益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法院认为,“被告人明知受害人醉酒熟睡,仍放火烧毁房屋,犯罪情节极其严重。”
声明进一步指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夺走了受害人宝贵的生命,受害人家属也受到了终生难以愈合的严重创伤。”
“考虑到他没有努力获得家人的原谅,严厉的惩罚是不可避免的,”他在解释判决原因时说。
2024/09/02 11:57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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