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律师协会18日消息,最高法院对被告A某作出了这一判决,被告人A某被控诽谤罪和妨碍营业罪。最高法院罚款300万韩元(
下级法院(二审)判决被告赔偿金约32万日元),维持原判。 事件始于2021年9月,被告A所在的体育中心游泳池更衣室发生漏水。
塔。设施管理人员B先生在施工时无意中看到A先生在换衣服。中心应该提前检查是否有女性成员,并应该安装眼罩。
然而,这是疏忽的结果。尽管B先生无意,但被告A对其怀有怨恨。虽然我向警察局投诉了B先生,但他被判无罪,所以我就上网了。
-我开始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咖啡馆、博客、青瓦台请愿公告栏等发布了“B先生以职业为借口,多次监视女性会员的裸体”等虚假言论。
该帖子已被发布 185 次。 最终,被告人A以诽谤B先生、妨碍中心业务等罪名被提审。
去年8月,一审法院判处他300万韩元罚款。初审法院表示,“尽管被告是一名警察,但他还是做了虚假记录并提供了 B 先生的名字。”
他们不仅损害了中心的声誉,还干扰了中心的业务运作。”并指出,考虑到犯罪次数,罪案不轻。
第二裁判员的决定也类似。今年5月二审判处他300万韩元罚款。第二审判分庭
法院裁定,“被告作为一名警察,在确定没有受到指控(针对 B 先生)的情况下,多次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事实”,并且“一审的判决是合理的” 。'' 做过
。 大法院还表示:“下级法院(二审)的判决并没有错误地理解法律原则,因此确认了300万韩元的罚款。”
2024/09/18 12:03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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