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州东部警察署50多岁男子A督察和50多岁男子B督察分别被停职两个月并被开除。督察 A 和督察 B 在济州岛附属岛屿的警察局一起工作。
今年早些时候,他被发现在工作时间在派出所内外饮酒,并因打架而被调查。当时,A警司是警察局局长。
调查显示,去年底至今年年初,两人经常在工作时间饮酒。
特别是,据说检查员 B 甚至与其他对他在工作时间之外的行为提出质疑的员工发生了扭打。 济州警察厅纪律委员会决定将B警官降职一级。
然而,时任济州警察厅厅长的李天浩要求重新考虑,并做出了免职的决定,这是比降职更重的惩罚。 对警察公务员的纪律处分包括开除、开除、降级、停职等严厉处罚。
分为罚款、训斥等轻处罚。
2024/10/04 21:04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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