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韩国大邱刑事第11庭庭长李正吉对当天因涉嫌谋杀未遂而被起诉的A某(38岁)做出了终审判决。
作出了判决。 这一天,检方请求法院判处A先生有期徒刑七年。 检察官办公室表示,“虽然这是一起意外谋杀未成年人的事件”,“受害者恢复意识后却失踪了。”
他必须在遭受功能障碍的情况下生活。”声明解释了判决的原因。 A先生于今年9月9日晚上10时40分左右在大邱寿城区法母洞被捕
在街上,他接近与女儿在一起的学生B(14岁),并用刀刺伤了她的肩膀,让她去死。 当时受伤的B同学逃跑了,A先生试图追他,但旁边的A先生的女儿逃跑了。
据News 1报道,A先生的女儿C(16岁)通过熟人认识了B学生后,A先生开始屡屡做出不良行为,比如酗酒、抽烟而不去上学,
该罪行已被调查。 A先生搬到济州岛将两人分开,但C先生在济州岛服用过量安眠药陷入昏迷。 A先生恢复知觉
我试图劝C先生不要去见B同学,但没有效果。 随后,C先生试图独自返回大邱,但A先生尾随其后,饮酒后伏击了B同学。
,因挥舞刀而受到调查。 A先生在最后的陈述中请求宽大处罚,他说:“我想回到在家里等待的孩子们身边,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A先生的量刑听证会定于本月13日上午10点举行。
2024/11/01 21:29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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