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律界报道,30日,大田地方法院通过了处理交通事故的特别法。
被指控违法的A先生(64岁)与一审一样被无罪释放。 2020年7月4日上午8点55分,A先生
)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卡车时,他找不到躺在路上的B先生(86),撞上了卡车。 B 先生被送往医院,大约 7 个月后,即 2021 年 2 月 11 日,在太田。
他在医院死于感染性休克。一审法官表示,“承认被告驾驶时没有向前看或左右看的疏忽,撞到了受害人”,但补充道,“但是,
很难判断股骨骨折是摔倒造成的还是外力折断。”
此外,法院发现,事故发生时,受害人已经倒地躺着。
被告的右臂很可能是在马路中间被被告车辆的车轮撞到的。 检察官办公室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宣告 A 先生无罪。尽管如此,上诉法院表示,“根据重新调查的结果,
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承认受害人在被告造成的交通事故中死亡,”并补充说,“由于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这一点,因此被告无罪1。
判决是公正的。”
2024/12/01 07:08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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