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川地方法院1日以盗窃罪和诈骗罪判处日本籍被告人A某有期徒刑6个月。
我说清楚了。被告A于9月6日至同月15日期间,3次前往仁川国际机场1号航站楼,收取手机、信用卡、钱包等价值228万韩元(约合24万日元)的物品。
他被指控盗窃金钱和财产。被告人A某趁一名韩国游客坐在长凳上时,从值机柜台前的手机充电座偷走了一名正在充电的手机。
他因偷窃游客钱包而受到调查。被告A利用偷来的手机在酒店预订网站支付住宿费等9次花费157万韩元(约16万日元)。还,
他使用信用卡在机场的餐厅支付了33笔款项,总计108万韩元(约11万日元)。
仁川地方法院表示,“从犯罪的数量、地点以及损害程度来看,很明显没有责任。”
“这不是一件小事,我们未能与受害者达成和解。”不过,他解释了判刑的原因,称“我们考虑到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感到悔恨”。 ,并将被盗物品返还给每个受害者。”
2024/12/02 11:24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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