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清州地方法院6号刑警(曹贤成法官)审理了一起30多岁男子被指控入室盗窃的案件。
据透露,A先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两年。 他还被判处缓刑和 40 小时的社区服务。被告A于去年8月14日下午6时10分左右在首尔被捕。
受害者与20多岁的女性B女士乘坐西大门区一栋住宅楼的电梯后,受害者在住宅楼层下车后说:“我是癌症末期患者,但该女子没有没穿鞋。”
当我把袜子带回家并抱着它们睡觉时,我的癌症好多了。 “我要你脱掉你穿的丝袜,”她被指控要求。
经侦查,被告人A因涉嫌违反性暴力处罚法(侵入性场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他此前曾被判入狱三年。 审判分庭表示,“被告人过去曾因类似罪行被判处缓刑,并在缓刑期间实施犯罪”,但又补充说,“被告人自愿实施犯罪,符合法院的判决”。受害者。''
“我们考虑到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事实,并努力防止他再次犯罪。”
2024/12/08 14:36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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