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韩国昌原地方法刑事第四课(法官金仁泽)调查抢劫、谋杀和死亡案件。
A(28岁)和B(40岁)因隐匿尸体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30年有期徒刑。他还命令他们每人佩戴电子定位跟踪设备十年。
C(27岁)被控抢劫和谋杀,被判处25年监禁,并被勒令佩戴电子设备10年。
他们引诱了受害人D先生(35岁),他们于去年5月3日在曼谷的一家具乐部认识了他。
怀疑他是被谋杀的。为了盗取D先生的钱,他们用一辆租来的汽车将他绑架到芭堤雅,并将其杀害,然后将他扔进附近水库的一个装满水泥的大塑料桶中。
。为了防止死者D先生的身份被查明,实施了将D先生的手指全部砍断的残酷行径。
2025/01/17 10:23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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