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大邱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四庭对打开飞机紧急门和恐吓乘客的指控作出裁决。
被指控违反航空安全法的被告A(34岁)在上诉法庭上,驳回检察官的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处被告人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判处缓刑以上。
两人都被勒令接受五年的心理健康治疗。 法院澄清了驳回上诉的理由,称“一审法院的量刑既不过重也不过少。”
2023年5月26日,被告A从济州国际机场出发前往大邱国际机场。
他因在高速下降时操作紧急出口杆并打开门而被带上法庭。 下级法院判决后,检方以量刑不公为由提出上诉,但被告人A没有上诉。
此前,下级法院表示,“被告感到极其内疚,因为他打开了飞行中飞机的紧急门,使许多乘客处于危险之中,并可能导致重大事故。”
他已承认犯罪,精神评估表明他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需要至少五年的定期治疗。”声明称。
除本次庭审外,被告A还被指控在事发当天打开车门导致15名乘客受伤,包括导致适应障碍。
去年11月,他被指控并被判处1年6个月监禁、缓刑2年以及200小时社区服务。
2025/01/17 20:44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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