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判处缓刑。据韩国法律界6日报道,首尔北部地方法院上月26日以专业疏忽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对电梯维护和维修公司总裁被告人A某(男)提起公诉。
法院判处被告人B(66岁)及员工B(31岁)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被告A、B是事发公寓楼的电梯管理员,每月都会进行安全检查。
去年 11 月,他因涉嫌玩忽职守和伤害他人生命而接受审判。 调查结果发现,虽然事故发生时门开关的接地线断裂,但被告A和被告B
没有人看管,结果发现即使电梯门打开,电梯仍继续运行。 去年2月,受害者C女士进入电梯时,电梯门是开着的。
随着火势蔓延,他的左腿被夹在外墙和墙壁之间,被截肢。尽管C先生立即被送往医院,但他仍于同年5月因治疗期间出现肺炎等并发症而去世。
法院判决,被告负有专业注意义务,防止事故发生,并且电梯门处于敞开状态。
“尽管人们相当担心价格会上涨或下跌,但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也没有检查这一点并采取任何措施,但仍然可以认定为专业疏忽。”
但法院表示,“被告人承认实施犯罪,并对所犯罪行表示悔意,且被告人A向受害者家属支付了相当数额的金钱并达成和解等有利情况”。
他在解释判决原因时表示:“我们考虑了以下几点。”
2025/03/06 11:32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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