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新研究表明,制定一项尊重政党自主权的“自下而上的公共选举法”将比在国家层面出台公共选举法更有效。宪法法院研究所近日发表了《关于完善政党选举制度的研究》研究报告。
报道称,高级研究员张孝勋研究了现行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寻求替代方案。他将美国的初选制度视为一种替代方案。
他表示,从宪法理论和政策的角度来看,按原样提出该法案是不可取的。报道指出,目前韩国两大政党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源于党内领导人任命的选举管理委员会规模过小。
他们指出,公职委员会权力过大,选举权集中在党中央,以及采用单一候选人推荐、策略选举等自上而下的不民主选举方式。
事实上,在第22届大选中,民主党在246名候选人中推选出25名(10%)作为战略公职候选人,推选出122名(50%)作为副总统候选人。
仅有 99 人(40%)获得提名,并且通过初选做出决定。人民力量党还推荐了254名候选人中的39名(15%)作为第一选择,131名(52%)作为单一选择,并参加了初选。
通过公开选举当选的仅有84人(33%)。为解决这一问题,韩国一些人呼吁引入美国式的初选制度。美国初选制度以政党为基础
此项选举在选举公职候选人的大选之前举行,不仅对党员开放,而且对一般选民开放,其优点在于增加了公选过程的公开性和民主化。
但报告认定,引入这种初选制度“无论从宪法理论还是宪法政策的角度看都是不可取的”。政党初选
他们认为,强制举行选举可能会过度限制宪法第8条第1款所保障的“政党自由”。此外,美国引入初选制度的副作用是政党的弱化,
这是因为,在韩国,也极有可能出现党员和公务员归属感弱化、逆向选择等问题。为了克服这些限制,同时确保公共选举的民主性质,报告提出了一种替代方案:
他提议“立法自下而上地进行公共选举”。该提案将允许政党在成员初选、成员大会或初选之间进行选择。初选方式为党员投票
在党员大会方式下,党员聚集在一起,通过讨论、投票决定候选人。初选办法是包括党员在内的选民参与的选举办法。
当用户做出自主选择时可以利用这一点。这一办法既尊重政党自治权,又不强制政党采用单一的选举办法,让政党按照党内民主的原则进行选举。
报告发现,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让这一进程以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张军表示:“宪法第八条第二款对党内民主的要求与政党自由之间的平衡很重要。
他说:“制定法律规范公共选举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他补充说,“最好制定一个自下而上的公共选举制度,既能反映党内民主的要求,又不侵犯政党自由。”
“这是有可能的,”他总结道。
2025/03/30 14:29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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