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律界31日透露,大田地方法院将于下个月28日上午10点,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绑架、诱拐13岁以下未成年人并用于公共用途)的行为开庭审理。
法院将对被指控破坏财产和殴打罪的被告人明在完进行首次听证。被告人明在完上月10日凌晨5点左右从大田某小学接受课外辅导后返回家中。
他被指控将即将离校的一年级学生金荷娜 (Kim Ha Nul) 带到视听室,并用自己购买的武器将她杀害。案发后,明在完企图自杀,但被发现双手正在缝合静脉。
手术后,他住院了20多天。因此,警方的调查被拖延,直至8日,也就是案发26天后,才发出逮捕令,并被关押在大田屯山警察署拘留所。
完成了。 12日,将被告人明在完移送检察机关的警方考虑到犯罪的残酷性、损害的严重性以及被害人家属的意见,决定公开被告人明在完的个人信息。
我们决定将其公开。检察机关表示,明在完犯罪嫌疑人事先通过互联网搜索准备好作案工具,选定合适的作案地点和时间,然后搜寻并绑架了被害人。
它被定义为根据一定的要点和其他因素而精心策划的犯罪。被告人明在完将根据《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被指控绑架未成年人,该罪的刑罚比谋杀更重。
最高可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检方认为,此次事件是由于家庭不和导致的隔阂、对过快复工的后悔、以及工作不适应导致的愤怒所致,而此次事件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做出的尝试。
他将其描述为“恶意犯罪”,受害者为了犯罪而残忍地杀害了一名比他弱的小学生。 “非正常动机犯罪”是指将个人失败的原因转嫁到整个社会或者不特定数量的人身上,从而使其合理化的犯罪。
显示出倾向于“被告人明在完”的个人信息将在大田地方警察厅网站上公开,直至下个月11日。
2025/03/31 19:25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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