乗車拒否後、客を引きずったまま走行したタクシー運転手に「懲役刑」=韓国
韩国出租车司机拒绝让乘客上车并拖拽乘客继续驾驶,面临监禁
一名出租车司机拒绝让乘客上车,并将乘客拖行约 40 米,被判入狱。
据韩国法律界22日透露,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上个月26日以涉嫌特殊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
法院对涉嫌严重袭击罪的被告人A(67岁)进行了量刑听证,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去年9月,被告人A某在担任出租车司机时,被问到“想去永登浦”。
乘客B(29岁)提出上车请求,但被警察拒绝上车并离开现场。在此过程中,他涉嫌在开车时拖拽B先生,导致其受伤,需要六周的恢复时间。
警方调查时,B先生靠在出租车的副驾驶座上,右手扶着车窗框,但被告A猛踩油门,车子被推回约40米。
他声称自己被拖走了。而被告A则表示,“当时正是下班时间,想着如果是同方向的话就去接她,但是方向不一样,所以我就立刻发动了出租车”。
他声称:“我从来没有试图抓住出租车来阻止它,我只是在追赶出租车时摔倒受伤了。”
根据事故发生地点的闭路电视录像,B 走近出租车并坐在了乘客座位上。
当他双手撑在车窗框上与被告A交谈时,出租车突然开动了。视频中还看到出租车突然加速,B 先生跑了五秒钟,然后倒在地上。
此外,受害者的同伴还做出声明称“受害者因被拖拽而发出叫喊声”。一名在附近行走的外国目击者也告诉警方,“我听到了尖叫声。
他发了一条这样的信息。在考虑了所有这些证据后,法院认定被告A驾驶出租车并造成受害人伤害的事实已经充分成立,并且
该索赔未被受理。法院表示,“即使司机拖拽试图上出租车的受害人,并高速行驶,导致受害人重伤,但调查机关也没有将其带至本法院。
他直到最后都继续把责任推卸给受害者,对自己的罪行毫无悔意,也没有试图弥补所造成的损害,”他解释判刑原因时说。
2025/04/22 12:00 KST
Copyrights(C) Herald wowkorea.jp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