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固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危险驾驶致人伤害)而被起诉的金浩俊的上诉审判将举行量刑听证会。
金浩俊于去年5月9日晚11点44分左右在首尔江南区岳城被逮捕。
他在狎鸥亭洞的一条道路上醉酒后驾车撞上了对面车道上的一辆出租车,然后逃离了现场。金浩俊逃至京畿道一家酒店,然后向其经纪公司员工自首。
他多次试图掩盖罪行,包括拒绝向警方提供 PIN 码,警方因此没收了他的三部手机。随后,他17个小时以来首次自首,并接受了警方的讯问。
此前,金浩俊在去年11月的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但金浩俊和检方均拒绝上诉。
诉讼已开庭审理,主要争议焦点是司机是否在事故发生后故意饮用更多酒精,以避免接受酒精摄入量测试。金浩俊的律师在第一次上诉听证会上表示,“此后的饮酒测试
他说:“如果我准备被定罪,我会喝更烈的酒。” “我不说我喝酒了,这是非常错误的,但我甚至没有考虑过喝醉这种策略。”
在上个月的结案听证会上,检方请求准许上诉,并要求判处与一审相同的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另一方面,金浩俊方面承认自己酒驾,但
他强调,该事件不构成危险驾驶致人伤害罪,危险驾驶致人伤害罪发生在极度混乱的情况下。发表最后声明的金浩俊还表示,“对于引起社会争议,我深感抱歉”,“我永远无法抹去自己犯下的罪行”。
但我们会把这次的经历当成一个转折点,帮助她过上与以前不同的新生活。”据法律界人士透露,金浩俊自上个月上诉法院第二次开庭以来,就一直处于辞职程序中。
迄今为止,他已提交了另外34页的道歉书。此前据悉,截至开庭前,他已写了100封道歉信,但现在又透露,他又写了34封。请愿书
招待会仍在进行中。
2025/04/25 06:35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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