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首尔高等法院民事25-2部门(法官黄炳夏)表示,“必须维持经纪公司(ADOR)的地位,不得签订广告合同”。
最高法院驳回了NewJeans成员针对“禁止独立活动”的临时禁令提出的上诉,理由是法院认为,禁止NewJeans成员独立活动的规定并非不合理。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上个月裁定,“如果 NewJeans 在未经 ADOR 事先批准的情况下独立行事,则每次违规将对一名成员处以罚款。”
法院判令该公司向ADOR支付10亿韩元(约1.1亿日元)。在当天的上诉听证会上,法院表示:“一审法院作出此项临时处分的裁定是合理的,但不能令人满意。”
“我们不能说存在任何会影响审判结果的违法行为或错误,”纽吉恩斯说。“与ADOR的信任关系已经破裂,维持合同也很困难。”
但法院判决称,“没有理由认为该专属合同损害了双方的信赖关系,仅凭片面的主观原因就单方面解除专属合同是不对的”。
“尽管 NewJeans 拒绝了,但 ADOR 仍然与 NewJeans 保持着信任关系。
“在目前情况下,还不能说有客观证据表明信任关系已经破裂。”
法院还裁定,“如果NewJeans独立从事娱乐活动,NewJeans应当
“虽然 ADOR 可以有效垄断其活动成果,但它将遭受严重的损失,失去迄今为止所有投资的收益。”
此前,NewJeans五名成员因违反合约条款,于去年11月与HYBE旗下品牌ADOR解除了专属合约。
对此,ADOR于今年1月提出临时禁令,要求禁止成员自行签署广告合同。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 50 民事部门(法官 Kim Sang-hoon)于 3 月裁定,“原告(ADOR)违反了专属合同中的重要义务,因此,
法院表示:“不能说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已经出现了解除合同的理由,或者作为合同基础的相互信任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法院完全驳回了 ADOR 的申请。
NewJeans成员随后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但上诉于今年4月被驳回。随后,他们又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但上诉再次被驳回。
目前,ADOR针对NewJeans成员提起的确认专属合约有效性的诉讼正在审理中。
2025/06/17 21:35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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