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光州地方法院对因违反儿童福利法(虐待儿童)等罪名被起诉的男子A某判处800万韩元(约85万日元)罚款。
法院判决称,“被告人A某强迫被害人上车的意图被认定”。去年7月,A某在光州地区将一名正在过马路的小学生强行带上自己的车,并带到了警察局。
他因涉嫌鸣喇叭而被起诉,当时这名小学生用手电筒照射了这名男子。男子A停下车,说道:“差点儿就出车祸了。”
随后,他将小学生抬上车,带至派出所后离开。小学生提起上诉,检方认定“A先生的行为构成虐待儿童”,对其提起公诉。
庭审中,A男否认了虐待儿童的指控,称“我只是把他带到警察局进行管教,教他不要做出危险行为,我并没有强迫他上我的车”。
但没有被接受。
2025/06/27 08:01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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