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检察厅4日表示:“对于光州高等法院上月28日对‘顺天氰化米酒杀人案’重审作出的无罪判决,我们恭敬接受法院的判决。”
此前,光州高等法院裁定,被告人A(75岁)因谋杀、弑亲和谋杀未遂罪被起诉,并被最高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这对母女此前被判处20年监禁,但在重审中被判无罪。2009年7月6日,这对母女在全罗南道顺天市某镇饮用了掺有氰化钾的马格利酒。
他们被控强迫两名居民饮酒致其死亡、另两名居民重伤。死者中包括被告A的妻子、被告B的母亲C女士。当时,外界猜测“这对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
检方宣布“犯罪是为了向家人隐瞒”,引发了公众的强烈愤慨,该案也因此被称为“顺天氰化米酒杀人案”。
第一次审判判父子二人无罪,但第二次审判判他们有罪。
2019 年 3 月,对这对父子的有罪判决最终确定。随后,被告于 2021 年要求重审,声称他们受到了“检方的非法和胁迫性调查”。
负责重审的光州高等法院也承认检方进行了非法调查。
法院裁定,犯罪动机不能作为证据采纳。重审法院表示:“检方仅凭简单的怀疑就将矛头指向被告,而没有发现任何共谋或谋杀的客观事实。”
法庭强调,“很明显,智力处于临界水平的被告B和小学都没毕业、不识字的被告A,被反复要求回答诱导性问题。”
“检察官对犯罪动机的询问和调查似乎带有偏见。被告B当时处于极度焦虑状态,因为他被限制了身体自由,而且当时他的父亲也在场。”
由于检方承认串谋,其调查结果不具备证据价值。此外,被告在犯罪后的情况也难以与凶手本人的情况相提并论。
对此,最高检察官办公室表示:“被告人是在没有客观证据的情况下被诱使认罪的,而且在接受他们的供述时,并没有明确告知他们有权拒绝作证。
法院指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因为在调查过程中,被告人被戴上手铐、用绳索捆绑,而没有合理的理由。
他说:“我们非常重视此事。检方本应在正当程序的基础上,以客观中立的方式查明真相,但它未能履行职责,也未能切实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
最高检察院表示:“我们向被告及其家属致以诚挚的歉意,他们长期以来遭受了精神和身体上的痛苦。”并补充说:“检方将继续采取一切合理措施解决此事。”
他说:“我们将努力确保赔偿程序和恢复相关人员名誉的措施能够迅速顺利地实施。”
“我们将积极努力改进针对犯罪分子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刑事诉讼程序,”他补充道。
2025/11/04 11:35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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