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R元代表ミン・ヒジン、「NewJeans」関連の裁判に出廷
“太愚蠢了”……前ADOR首席执行官闵熙珍出庭受审,卷入NewJeans相关案件……法官警告她不要在法庭上发表如此直言不讳的言论。
导演为歌手制作音乐视频后,将该视频发布到自己的 YouTube 频道上,这样做有错吗?
11日(今天),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62民事庭对韩国女子组合“NewJeans”的案件作出判决。
ADOR 办公室提出了这些问题,并就其对导演申宇硕及其代表的广告制作公司 Dolphin Kidnapping Group 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举行了听证会。
Shin导演是NewJeans乐队歌曲《ETA》MV的制作人。他将该MV的剪辑版发布在了海豚绑架组织的YouTube频道上。
然而,去年 9 月,ADOR 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11 亿韩元(约 1.1 亿日元),声称“申导演未经协商和许可就发布这些影像资料是违法的”。
当天,ADOR前首席执行官闵熙珍作为海豚绑架集团的证人出庭作证,引起了广泛关注。
他表示,业内普遍接受发布图片的做法,并补充道:“这是一个口头协商才是常态的行业。”闵还提到,导演们经常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来提升知名度。
ADOR 还声称,如果导演剪辑版被上传到海豚绑架集团的频道,ADOR 的 YouTube 频道收入将会减少,并会造成损失。
对于“病毒将会产生”的说法,他断然否认,称其“荒谬至极”。当法庭指出“请勿使用此类措辞”时,他立即回应道:“这样的渠道……”
“一旦发布到推特上,就会被广大消费者看到,”他说,并补充说,他使用这种语言时并不理解其含义。
对此,ADOR表示,机动车辆相关事宜属于重要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该公司还辩称,“ETA”音乐视频是与苹果公司合作制作的,发布该视频需要得到苹果公司的同意。
他表示,这一程序是必要的,并指出这些照片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发布的。
2025/11/11 20:16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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