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有消息透露,14日有四人被送往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但并未被拘留,其中三人20多岁,一人40多岁。
他们是前总统尹锡悦的支持团体成员。
7月22日晚上8点左右,他参加了在首尔中国大使馆附近举行的示威活动,谴责和监督此次舞弊选举。他手持一面印有习近平主席和中国驻韩国大使头像的中国国旗穿过街道。
《刑法》第108条(袭击外国使节罪)规定,任何人侮辱或诽谤派往韩国的外国使节(大使、公使、领事等),可处以最高三年的监禁。
法律规定,违法者将被判处最高12年有期徒刑。然而,撕毁印有习近平主席头像的横幅的行为并未被列入指控范围。《刑法》第一百零七条(袭击外国元首等)规定,“袭击外国元首”是“对外国元首实施暴力行为”。
法律规定,“任何人侮辱或诽谤在韩国逗留的外国元首,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可附加劳动或不附加劳动。” 然而,由于习近平主席当时并未在韩国逗留,因此该规定无法适用。
经证实,这是不可能的。
2025/11/24 21:32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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