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上诉决定与驳回上诉判决不同,上诉人提出的理由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事由,且上诉理由本身未被考虑。
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的二审判决已经最终确定。A某于2020年9月至去年10月期间威胁俊秀(夏某),并抢走了价值8.5亿韩元的现金及贵重物品。
一审法院判处A某有期徒刑7年。一审法院表示:“考虑到其利用被害人弱点的犯罪手法、持续时间以及造成的损害金额,该犯罪性质极其恶劣。”
法院还裁定“受害人遭受了精神伤害,请求严惩”。二审判处A某有期徒刑7年,并从扣押的电子信息中查获了一部手机和一部智能手机。
上诉法院还下令没收另外一件设备。法院表示:“如果将犯罪中使用的被扣押物品归还给被告,可能会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By chunchun 2025/06/25 00:13 KST